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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學校不得對其授權之技術或其他事項,擔保其商品化之成果或相關產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