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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全民運動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民運動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考核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國民體能、體格鍛鍊標準之調查、統計、分析及考核。
三、幼兒、青少年、中高齡運動休閒活動之規劃、推廣及促進。
四、輔導協調機關(含地方政府)、團體、社區與企業機構辦理運動休閒活動之規劃及推廣。
五、固有體育活動與特殊體育活動之規劃、推廣及協調。
六、運動休閒團體業務之輔導、考核及獎助。
七、運動觀念、運動方法與運動資訊之宣導及提供。
八、運動休閒專業人員與志工制度之進修及檢定制度規劃。
九、非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選手培訓、參賽、運動競賽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十、其他有關全民運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