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法所稱公有土地,指國有、直轄市有、縣(市)有及鄉、鎮(市)有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