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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信託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信託公司應切實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總經理應與總稽核審慎評估內部控制
制度執行情形,就是否已遵守相關法規及健全經營原則自我評估後出具聲
明書,並於每屆營業年度終了,併同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應申報之營業報
告書及財務報告等,報主管機關備查。
前項規定對於經主管機關依法接管之信託公司,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