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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外交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大使館、公使館、總領事館、領事館,分別以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總領事、領事為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