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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經濟發展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代表人不能執行職務或怠於執行職務,經主管機關通知後三十日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促請選任代表人之原住民族或部落,依其組織型態及習慣重新選派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