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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建築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國土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建築師證書或開業證書遺失者,得檢附申請書、證書費、照片,依第二條或第五條規定申請補發。嗣後如發現已報失之證書,應即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