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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購買或承租商店攤販低利貸款或租金補貼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及家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低利貸款及租金補貼之申請、審核、核發程序及承貸銀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