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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役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替代役役男,因特殊事故必須本人親自處理者,得視需要時數核給事假,並應擇日施以補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