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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殯葬服務業銷售墓基骨灰骸存放單位及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資訊公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宗教及禮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委託公司或商業代為銷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者,應檢具前條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文件,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