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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直轄市選舉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中央選舉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會於辦理選舉期間得置政見發表會監察員若干人,由本會就具有選舉權
之公正人士遴聘之,受監察小組之指派,執行政見發表會之監察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