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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央政府預算執行暫行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主計處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各附屬單位預算機關在預算執行期間,因市況變動及業務之實際需要,而
增加營業 (作業) 之收支,列入年度決算辦理。但增加之管理費用,應依
預算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之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