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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4 條
各級預算支用單位歲出應付款 (含以前年度) 餘額不需繼續支用時,應申
請追減,由各級預算分配單位,填製「歲出應付款追減通知單」 (格式及
填製說明如附件二二) 追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