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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貨物稅稽徵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3 條
產製廠商依前條規定設置未稅倉庫者,其每月未稅貨物移運情形,應於次月十五日前檢同產銷月報表,送請主管稽徵機關查核。未稅貨物進出倉庫情形並應列表送請未稅倉庫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