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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3 條
國民住宅為集合住宅者,電錶箱應集中裝設於地面第一層之公用樓梯間;
高層集合住宅總戶數超過二十戶者,以集中裝置於電錶室或分層裝在各層
之公用空間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