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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客船管理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1 條
乘客艙室與貨艙、燃料艙、儲藏室、油漆室及儲存可燃性油料之處所相鄰時,應以氣密鋼製艙壁及鋼製甲板隔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