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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公教人員依其退休或資遣時適用之退休法令,有喪失請領退撫給與權利之情形者,喪失請領補償金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