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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銓敘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法規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人事政策、人事制度與人事法規之綜合研究、規劃及擬議。
二、公務員服務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三、公務人員任用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四、公務人員考績、請假及行政中立法令之擬議及解釋。
五、中央及地方機關組織法規之職稱、官等、職等與各官等職等員額配置及職務歸系之審議。
六、其他有關掌理業務之擬議及解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