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害糾紛處理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綜合規劃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法第六條第二項所定調處委員會委員出缺,係指委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依本法第七條規定解聘。
二、辭職。
三、失蹤達一年以上。
四、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