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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許可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單位不能於核准投設人工魚礁或其他漁業設施之期限內完成投設者,應向原許可機關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