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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水質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地面水體或地下水體作為社區自設公共給水、包裝水、盛裝水及公私場所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之飲用水水源者,其單一水樣水質應符合下列規定:
┌─────┬──────────────┬─────────┐
│項 目 │最 大 限 值│單位 │
├─────┼──────────────┼─────────┤
│1.大腸桿菌│六(作為盛裝水水源及公私場所│MPN/一○○毫升或 │
│ 群密度 │供公眾飲用之連續供水固定設備│CFU/一○○毫升 │
│ │水源者) │ │
│ │五○(作為社區自設公共給水、│ │
│ │包裝水之水源者) │ │
├─────┼──────────────┼─────────┤
│2.濁度 │四 │NTU單位 │
├─────┼──────────────┼─────────┤
│3.色度 │十五 │鉑鈷單位 │
├─────┼──────────────┼─────────┤
│4.臭度 │三 │初嗅數 │
├─────┼──────────────┼─────────┤
│5.鉛(以Pb│ │ │
│ 表示) │○‧○五 │毫克/公升 │
├─────┼──────────────┼─────────┤
│6.鉻(以Cr│ │ │
│ 表示) │○‧○五 │毫克/公升 │
├─────┼──────────────┼─────────┤
│7.鎘(以Cd│ │ │
│ 表示) │○‧○○五 │毫克/公升 │
├─────┼──────────────┼─────────┤
│8.鋇(以Ba│ │ │
│ 表示) │二‧○ │毫克/公升 │
├─────┼──────────────┼─────────┤
│9.銻(以Sb│ │ │
│ 表示) │○‧○一 │毫克/公升 │
├─────┼──────────────┼─────────┤
│10.鎳(以N│ │ │
│ i表示)│○‧一 │毫克/公升 │
├─────┼──────────────┼─────────┤
│11.銀(以A│ │ │
│ g表示)│○‧○五 │毫克/公升 │
├─────┼──────────────┼─────────┤
│12.鐵(以F│ │ │
│ e表示)│○‧三 │毫克/公升 │
├─────┼──────────────┼─────────┤
│13.錳(以M│ │ │
│ n表示)│○‧○五 │毫克/公升 │
├─────┼──────────────┼─────────┤
│14.銅(以C│ │ │
│ u表示)│一‧○ │毫克/公升 │
├─────┼──────────────┼─────────┤
│15.鋅(以Z│ │ │
│ n表示)│五‧○ │毫克/公升 │
├─────┼──────────────┼─────────┤
│16.硒(以S│ │ │
│ e表示)│○‧○一 │毫克/公升 │
├─────┼──────────────┼─────────┤
│17.砷(以A│ │ │
│ s表示)│○‧○五 │毫克/公升 │
├─────┼──────────────┼─────────┤
│18.汞(以H│ │ │
│ g表示)│○‧○○二 │毫克/公升 │
├─────┼──────────────┼─────────┤
│19.氰鹽( │ │ │
│ 以CN- │ │ │
│ 表示) │○‧○五 │毫克/公升 │
├─────┼──────────────┼─────────┤
│20.氟鹽( │ │ │
│ 以 F- │ │ │
│ 表示) │○‧八 │毫克/公升 │
├─────┼──────────────┼─────────┤
│21.硝酸 │ │ │
│ 鹽氮 │一○‧○ │毫克/公升 │
│ (以N │ │ │
│ O3-N │ │ │
│ 表示 │ │ │
│ ) │ │ │
├─────┼──────────────┼─────────┤
│22.亞硝 │ │ │
│ 酸鹽 │ │ │
│ 氮 │○‧一 │毫克/公升 │
│ (以N │ │ │
│ O2-N │ │ │
│ 表示) │ │ │
├─────┼──────────────┼─────────┤
│23.氨氮( │ │ │
│ 以NH3-N│ │ │
│ 表示) │○‧一 │毫克/公升 │
├─────┼──────────────┼─────────┤
│24.氯鹽( │ │ │
│ 以C1-表│ │ │
│ 示) │二五○ │毫克/公升 │
├─────┼──────────────┼─────────┤
│25.硫酸鹽 │ │ │
│ (以SO │ │ │
│ 2-/4表 │ │ │
│ 示) │二五○ │毫克/公升 │
├─────┼──────────────┼─────────┤
│26.酚類( │ │ │
│ 以酚表 │ │ │
│ 示) │○.○○一 │毫克/公升 │
├─────┼──────────────┼─────────┤
│27.總溶解 │ │ │
│ 固體量 │五○○ │毫克/公升 │
├─────┼──────────────┼─────────┤
│28.陰離子 │ │ │
│ 界面活 │ │ │
│ 性劑 │○‧五 │毫克/公升 │
│ (以MB │ │ │
│ AS表示 │ │ │
│ ) │ │ │
├─────┼──────────────┼─────────┤
│29.總三鹵 │ │ │
│ 甲烷 │○‧一 │毫克/公升 │
├─────┼──────────────┼─────────┤
│30.三氯乙 │ │ │
│ 烯 │○‧○○五 │毫克/公升 │
├─────┼──────────────┼─────────┤
│31.四氯化 │ │ │
│ 碳 │○‧○○五 │毫克/公升 │
├─────┼──────────────┼─────────┤
│32.1,1,1- │ │ │
│ 三氯乙 │ │ │
│ 烷 │○‧二 │毫克/公升 │
├─────┼──────────────┼─────────┤
│33.1,2-二 │ │ │
│ 氯乙烷 │○‧○○五 │毫克/公升 │
├─────┼──────────────┼─────────┤
│34.氯乙烯 │○‧○○二 │毫克/公升 │
├─────┼──────────────┼─────────┤
│35.苯 │○‧○○五 │毫克/公升 │
├─────┼──────────────┼─────────┤
│36.對-二 │ │ │
│ 氯苯 │○‧○七五 │毫克/公升 │
├─────┼──────────────┼─────────┤
│37.1,1-二 │ │ │
│ 氯乙烯 │○‧○○七 │毫克/公升 │
├─────┼──────────────┼─────────┤
│38.安殺番 │○‧○○三 │毫克/公升 │
├─────┼──────────────┼─────────┤
│39.靈丹 │○‧○○四 │毫克/公升 │
├─────┼──────────────┼─────────┤
│40.丁基拉 │ │ │
│ 草 │○‧○二 │毫克/公升 │
├─────┼──────────────┼─────────┤
│41.2,4- │ │ │
│ 地 │○‧一 │毫克/公升 │
├─────┼──────────────┼─────────┤
│42.巴拉刈 │○‧○一 │毫克/公升 │
├─────┼──────────────┼─────────┤
│43.納乃得 │○‧○一 │毫克/公升 │
├─────┼──────────────┼─────────┤
│44.加保扶 │○‧○二 │毫克/公升 │
├─────┼──────────────┼─────────┤
│45.滅必蝨 │○‧○二 │毫克/公升 │
├─────┼──────────────┼─────────┤
│46.達馬松 │○‧○二 │毫克/公升 │
├─────┼──────────────┼─────────┤
│47.大利松 │○‧○二 │毫克/公升 │
├─────┼──────────────┼─────────┤
│48.巴拉松 │○‧○二 │毫克/公升 │
├─────┼──────────────┼─────────┤
│49.一品松 │○‧○○五 │毫克/公升 │
├─────┼──────────────┼─────────┤
│50.亞素靈 │○‧○一 │毫克/公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