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環境研究院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國家環境研究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氣候變遷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氣候變遷調適與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之評估、分析及研究。
二、氣候變遷調適及溫室氣體減量科學技術發展之研究。
三、淨零排放、資源循環與回收處理利用政策之評估、分析及研究。
四、淨零排放、資源循環及回收處理利用技術發展之研究。
五、環境風險與衝擊影響評估、控制及溝通技術之研究。
六、國內氣候變遷學術機構與相關組織交流合作之規劃、推動及執行。
七、其他有關氣候變遷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