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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環境部 > 環境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一般廢棄物管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政策、法規之研擬、推動、協調、執行及督導。
二、一般廢棄物能資源化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效能提升、設備更新之推動、執行及督導。
四、一般廢棄物智能化清除處理設施之規劃、技術研析、推動、執行及督導。
五、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量能調度之規劃、協調、執行及督導。
六、一般廢棄物處理重大設施工程興建計畫之研擬、推動、協調及執行。
七、一般廢棄物處理重大設施工程技術改善之調查、推動及執行。
八、一般廢棄物處理重大設施維護、運轉與管理之研擬、執行及督導。
九、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政策、法規之研擬、執行及督導。
十、其他有關一般廢棄物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