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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轉投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年資保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被保險人依本辦法請領老年給付時,應備下列書件:
一、老年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二、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三、依法退職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