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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農藥販賣業應指定專責管理人員辦理計畫之執行或業務終止後之安全維護事項。
農藥販賣業應將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法律依據及其他相關保護事項,公告於營業場所適當之處或揭露於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