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營利性野生動物飼養繁殖買賣加工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人提供資料不齊全或有其他應補正之情形,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時未補正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