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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國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農業金庫獨立監察人及授信審議委員應為全體股東之最大利益,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執行職務,並保持超然獨立之公正態度,對於行使職務所獲取之資料應予保密。
違反前項規定情節重大者,農業金庫應予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