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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作物環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區域性農作物營養診斷、土壤品質檢測與優化技術之研發、示範、推廣及服務。
二、區域性農作物病蟲草害防治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三、生物性資材於區域性農作物生長與害物防治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四、區域性農業剩餘物循環與增匯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五、區域性農作物有機與友善耕作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六、區域性農業機械化、自動化、智慧化設備與技術之研發、示範及推廣。
七、其他有關區域性作物環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