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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人之經濟狀況於認定之日起一年後仍未改善者,應依本標準規定重新申請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