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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族健康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族特殊之健康問題,就生活型態、環境、生物因子及醫療資源等面向,定期調查與研究原住民族健康狀況及健康需求。
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或委託機關(構)、法人或學校,辦理前項原住民族健康狀況及健康需求之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