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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航空障礙物標誌與障礙燈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低亮度障礙燈之類型及適用設置之物體規定如下:
一、A 型及 B 型低亮度障礙燈,設置於第二條第二項之固定物體及移動量有限之可移動物體,並於夜間使用。
二、C 型低亮度障礙燈,設置於機場內除航空器及地面導引車以外之其他移動物體之頂部。
三、D 型低亮度障礙燈,設置於機場地面導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