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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飛航規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機長於飛航前應熟悉與此次飛航有關全部可獲得之資料。
飛離機場附近及所有儀器飛航之飛航前準備,應包括詳細研究可獲得之現行天氣報告及預報,並考慮無法按計劃實施飛航時所需之油量及備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