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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盈餘提撥及分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港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港口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所轄鄉(鎮、市)、區獲配港務公司盈餘分配款之運用情形,應予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