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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委託檢驗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中央及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得視各地公路監理機關檢驗電腦化情形核准籌設機械式或電腦化檢驗線,惟於該地公路監理機關檢驗線全部電腦化後,新籌設者均應以設置電腦檢驗線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