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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建設工程之規劃。
二、建設工程之探勘、測量及設計。
三、建設工程之發包、施工及監造。
四、植栽及綠化事宜。
五、各項遊憩據點、公共設施之美化及維護。
六、自然災害之治理工程。
七、其他有關工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