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開發公司設立營運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開發公司違反第二條有關經營業務限制、第四條有關投資對象未經評估或經評估未具潛力或前條有關未於期限內報備之規定時,中央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通知限期改善或將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投資持有之股份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