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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智慧財產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人提出之文件係外國公文書者,應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或經中華民國法院或民間之公證人認證。
申請人提出之文件係外文者,應檢具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