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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企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中長程計畫之研擬、評估及管考。
二、年度施政計畫之研擬、績效檢討及管考。
三、水文水質之監測及出版品之彙編。
四、非點源污染削減措施及工程之推動。
五、資訊作業之規劃、管理及維護。
六、防汛整備及應變綜合業務之處理。
七、環境教育之推廣及宣導。
八、其他有關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