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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第二組設三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農畜水產品如糧食、青果、蔬菜、生鮮及冷凍(藏)畜水產品、畜水產加工品等進出口檢驗、分等檢驗、代施檢驗及品質管制等技術行政事項。
二、第二科:加工食品如罐頭食品、乳製品、醃漬或糖漬食品、糖果、不含酒精飲料、茶葉、食用油脂、澱粉等之進出口檢驗、分等檢驗、代施檢驗及品質管制等技術行政事項。
三、第三科:化工產品如玩具、橡膠、塑膠製品、肥料、水泥、石油、防火耐燃建材、個人安全防護裝置、滅火藥劑等之進出口檢驗、國內市場商品檢驗、分等檢驗、代施檢驗及品質管制等技術行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