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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應指派有關人員實地勘查活動路線、場地、餐飲地點,及參訪對象之合法性,尤應注意意外事件發生時之逃生途徑,與相關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