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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文學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展示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文學展示之研究、策劃執行、導覽規劃及人才培育。
二、展場與展示器材之維護及管理。
三、國內外展示交流合作。
四、學習推廣方案之規劃及運用。
五、其他有關展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