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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藝文書香及紀錄片文化活動推廣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從事下列活動之一者,得申請紀錄片推廣補助:
一、文化紀錄片之製作、推廣。
二、參與國際性紀錄片之影展及會議。
三、影像文化資產保存、修護及資料蒐集出版等活動。
四、國際及兩岸紀錄片交流推廣活動。
五、其他相關紀錄片推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