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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中小學教師依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於在職期間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薪級,經敘定者,自申請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