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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之遴選,應召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會為之;其遴選會之組成、召開及其相關規定,由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