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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稱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指專任合格教師,不包括兼任、代理或代課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