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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藏品圖像資料非營利使用及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申請幻燈片、正片、數位圖像及圖片之使用,使用人須以書面提出申請,敘明使用目的及用途等,並提出使用圖像之清單及館藏號,經本館審查同意後,依本標準付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