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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所定學生健康管理制度,包括下列事項:
一、學生健康檢查。
二、特殊疾病學生醫療轉介及個案管理。
三、輔導學生進入特殊班、特殊學校就讀,或進入教養機構接受照護。
四、學生健康資料管理及應用。
五、健康教育、指導及諮商。
六、協助家長運用社會資源,輔導患有體格缺點或罹病學生接受矯治或醫療。
七、其他各級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