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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令遵循制度與風險管理機制及內部稽核制度等內部控制三道防線,以維持有效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運作。銀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之執行程序,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