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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軍官服役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常備軍官役,以適齡男子及現役或後備之士官、士兵,依志願考取陸、海
、空軍軍官學校或國內外同等學校,完成常備軍官教育,期滿合格者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