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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究發展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研究報告撰寫格式如左:
一、研究報告概依左列格式撰寫:
(一) 研究主旨:包括對象與目的。
(二) 研究問題之緣起、背景、範圍與現況。
(三) 研究設計、過程與方法:
1 基本理論與假設。
2 運用資料之範圍。
3 實驗收集資料之程序。
4 分析資料之方法。
(四) 研究進度及每一階段完成工作紀實。
(五) 研究發現及效果。
(六) 討論。
(七) 結論及建議。
二、研究報告封面、提要表、報告格式、條目書寫方式如附件三之 (一)
、 (二) 。